评论:面对争议判罚不能陷入偏激

中超联赛战罢第11轮,河北华夏幸福与北京国安比赛中的争议判罚再度将裁判问题推上风口浪尖,虽然中国足协裁判部表态称裁判不存在主观思想上闭着眼胡吹的现象,仍有少部分球迷不依不饶,似乎非要认定裁判有主观恶意才肯罢休。面对争议判罚当然可以有异议、有申诉,这都是球迷和俱乐部的合法权利;面对真正的错判误判漏判,中国足协也应该坚决指出纠正,帮助裁判员提高业务能力,但无限制的揣测裁判员主观恶意、无休止的偏激指责,无论对俱乐部、裁判员还是中国足球都有害无益。

客观上说,争议判罚一直如影随形,甚至在很多人眼里成了足球运动的一部分。在VAR介入足球领域之时,就引起过很多讨论,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而即使是VAR的介入,也没能彻底消灭争议判罚的问题,这不仅存在于中国足球,在世界足坛都是同样。当然,这并不是说争议判罚就一定是裁判员正确,错判误判漏判从来没有被消灭过,但问题在于,要如何看待裁判失误。

足球场上瞬息万变,很多争议判罚的争议点真的就在毫厘之间,别说肉眼,就算借助VAR有时都难以准确认定。如何在VAR的帮助下尽量准确地做出判罚,目前是所有裁判的必修课,中超裁判目前在业务能力上确实有需要提高之处,这一点中国足协在9月初的通气会上已经指出,比赛中存在裁判执法尺度不够统一、VAR介入效率及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出现争议判罚就一定是主观恶意吗?我们承认,中国足球曾深受假球、黑哨之苦,一批踢假球、吹黑哨的球员、裁判员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尽管未来还可能出现这样的“黑哨”,我们却不能因为一些误判错判漏判、甚至仅仅是争议判罚就无限制揣测裁判员主观恶意。

“有罪”推论总是容易的,但凡事都要讲究规则。当争议判罚发生时,场上运动员没有指责谩骂裁判员的权利;俱乐部有申诉的权利,但同样没有随意指责裁判恶意的权利;至于球迷们,可以抒发自己的观点,但偏激指责甚至对裁判员的人身攻击都是不合适的。

中国足球需要全方位的进步,不仅是场上踢球的球员、场上执法的裁判员,也包括场下管理的足协、各支俱乐部和广大球迷。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俱乐部、球员和球迷的基本行为规范。争议判罚不会从此消失,对裁判员来说,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是不二法门;对中国足协来说,需要进一步加强裁判队伍管理,对出错的裁判要既严肃处理,又帮助提高,努力为中国足球塑造一个场上的公平竞赛环境。而从球迷的角度,不妨将眼界放大一点,不双标不极端,真正做自己热爱球队的守护者和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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